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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格执行“九不准” 树立廉洁新风尚

时间:2017-02-17   来源:   浏览量:   分享到:


今天一上班,院长沈吉云在四楼会议室主持春节后的第一次法律法规学习。院领导、职能部门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
“九不准”是国家卫计委为了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,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出台的。“九不准”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,针对性,操作性强,内容具体,态度鲜明,目的就是要正确约束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,增强医疗卫生人员遵纪守法、廉洁行医的意识。
学习会上,沈吉云强调,贯彻落实好“九不准”涉及到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,全院职能部门要带头执行“九不准”的规定,特别是敏感岗位、重点部门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“九不准”的每项要求,又要制定出更加具体、更有针对性的制度和措施,以严格的标准、严明的纪律抓好“九不准”的贯彻落实。各部门要做好学习宣贯,遵循从业行为规范,严肃行业纪律。医务人员要切实做到“九不准”红线不触碰,底线不逾越,弘扬正能量,树立医院良好形象。
党群工作部部长洪梅对《加强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具体条款作了宣讲。“九不准”内容主要指: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不准开单提成;不准违规收费;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不准收受回扣;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。
院办公室宣传员 陈萌
党群工作部宣传员 徐家鸣
2017年2月13日